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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磨损谁来承担

123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8日 东莞黄江律师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物流公司,只要就是为了给各个商家运输货物,但是,这时候就会涉及到一个问题,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磨损谁来承担毕竟,这类事情还是有发生的可能,那么,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的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磨损谁来承担

运输途中货物的损失应该由商业公司承担。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该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运输途中瓷器毁损由谁承担责任

XX商店与XX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由运输公司将一批瓷器从广昌运往广州,商店派一名押运员同行,途中停车吃饭,司机与押运员两人喝了一瓶酒,饭后继续上路。由于饮酒及劳累,司机要求押运员代其开车,押运员亦没有推辞。在一个转弯处,由于车速较快,不慎翻车,车上的瓷器全部毁损。对于该瓷器损失我商店能否要求运输公司全额赔偿呢

本案件实际存在2个法律关系:

1、商店与运输公司的承运关系。

2、商店与其他单位关于瓷器的供需关系。

该商店与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按《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商店与运输公司是要分担责任的。

但是,该商店工作人员在押运途中未尽到监督及制止义务,依《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司机是XX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押运员是XX商店的工作人员,因此,你商店与运输公司分别承担责任,不能要求运输公司全额赔偿该瓷器损失。

把商品车撞了如何赔偿

关于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要是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有保险的话,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另外,不同的保险,赔偿的范围会有所不同,因此保险赔付会和保险险种有关系。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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