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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天上班途中摔伤住院算工伤吗?工伤申请认定的期限是多久?申请人是谁?

123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0日 东莞黄江律师  Tags: 下雨天上班途中摔伤住院算工伤吗,工伤申请认定的期限是多久申请人是谁

 钟春标主任律师,东莞黄江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下雨天上班途中摔伤住院算工伤吗?

春天又来了,随之而来就是阴雨潮湿天气,对于上班一族如果不小心就很容易在上班的途中因路滑而摔伤。那么对于下雨天在上班途中摔伤住院了,可以算工伤然后报销吗



  天气潮湿路滑一不小心就会摔倒,严重的就受伤住院,对于这个摔伤如果住院了就肯定希望是工伤可以得到工伤赔偿,那么对于这个上班途中的摔伤算不算工伤呢看给大伙分析分析,详细见下文。


  争议焦点:在上班途中,由于下雨潮湿路滑,摔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认定工伤的条件


  一、法律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分析争议焦点:这个摔伤符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些认定工伤的情形


  1、对于上班途中的摔伤首先可以排除第15条视同工伤的3种情形,上班途中路上下雨路滑摔伤并不符合任何一种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


  2、对于这个摔伤也可以排除第14条第项,因为不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排除第项,因为不属职业病;


  3、对于第14条第项也可以排除,因为;预备性;不应该理解为上班前的路途,一般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


  4、对于第14条第项也可以排除,;因工外出;,一般是指由于工作需要被指派到本单位以外工作或学习,而本案孙夫人是去本单位上班,因此不属因工外出。


  5、而对于拍出之后剩下就只剩下14条第项了,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但是适用该条款不仅仅看上下班途中因素,还得考虑伤害原因是;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因此在上班途中自己走路摔伤无法适用该条款。


  综上,可以得出结论下雨天上班途中因路滑摔伤住院的不算工伤,因为其虽然所受到的伤害是发生在上班途中,但是并非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而是由于雨雪路滑,自己摔倒受伤,因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情形。所以,对于下雨天上班途中摔伤住院的不算工伤,对此,只能希望每一位上班的小伙伴们在上下班的时候因为下雨路滑也好还是潮湿路滑都要小心,别摔伤了。







工伤申请认定的期限是多久?申请人是谁?

工伤认定程序具有非常严格的法定程序,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条件、申请人、认定机构等,才能有效地申请工伤认定,并近而有效地维护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对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在下文为你介绍。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者在申请做工伤补偿的数额需待伤残鉴定后确定


  二、申请工伤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出差通知、考勤表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


  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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