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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签订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员工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中受伤怎样维权?

123发布时间:2021年12月8日 东莞黄江律师  Tags: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签订需要注意哪些内容,员工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中受伤怎样维权

 钟春标主任律师,东莞黄江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签订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职工因工作的关系而导致受伤,称为工伤事故,由公司进行赔偿。为了避免职工的权利行使遭受不利的影响,法官建议雇佣双方应事先拟定一份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那么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签订需要注意哪些内容呢接下来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签订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根据我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调解、提起诉讼、仲裁,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伤事故赔偿协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大方面:


  1、协议签订前是否有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解决前,应先进行工伤认定。进行工伤认定的主要目的是对该起事故定性,明确该事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协议签订前是否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的劳动能力的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待遇。在签订赔偿协议书前,职工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职工应得的赔偿金额。


  3、关于赔偿的项目范围


  在赔偿协议书中对赔偿项目的预定需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至第43条对工伤保险待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内容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伤残津贴、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谨慎对待放弃其余权利之条款


  在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中常见;协议双方履行后,纠纷了结;、;职工一次性获得赔偿后不得再向企业主张其他权利;等条款,该类条款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的利益,相对于劳动者而言较于弱势,不免受到该类条款的限制,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避免该类条款的出现。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在于一次性解决纠纷,避免未来的麻烦。


  三、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的相关内容


  根据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中第三条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后,用人单位赔偿因工受伤员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必要的营养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住宿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包含了支付受伤员工及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来工地期间的工资等一切赔偿款。


  以上就是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签订需要注意哪些内容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的利益,相对于劳动者而言较于弱势,不免受到该类条款的限制,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避免该类条款的出现。







员工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中受伤怎样维权?

  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现实中仍有不少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是在工作中受伤,没签劳动合同怎样维权呢这是让很多没签劳动合同的职工头疼的事。今天,将为大家介绍维权的相关知识,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询问:某甲在阀门厂工作两个月,于12月底在阀门厂车间出事,右腿大腿股骨折,在医院做手术话费2.75万元由单位报销,现在单位提出每个月付300元营养费一年共计7200元,他在单位工作没有签订合同,请问该如何赔付,是否先做伤残鉴定两年时间不能参加工作,好了是否瘸了。这些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该如何算啊


  解答:除常规的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项目外,某甲还要注意以下三点内容。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应该做伤残等级鉴定,以确定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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